确山县应急管理局制定出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规定》
2022-04-13 15:56:07 来源: 驻马店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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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工作,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提高行政效能,近日,确山县应急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规定》。

该《规定》明确了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的范围、时限、移交程序等,进一步明晰了业务股室与执法监察大队的“查”“处”关系。业务股室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需适用一般程序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提交局案件审理委员会会审后,业务股室及时将形成的案件材料全部移交给执法监察大队,由执法监察大队完成后续案件办理工作。

《规定》要求严格违法企业问题整改情况复查,闭环执法监督管理。对立案处理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非处罚项问题或轻微违法行为,由移交股室负责督促企业按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处罚项隐患问题,由执法监察大队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台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等治理安全隐患。隐患问题治理整改完成后,由移交股室、执法监察大队组成联合复查组对企业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之后按职责纳入业务股室日常监管。

为优化营商环境,《规定》还提出对首次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要认真执行《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首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